摘要:
钱炬雷
日前写了一篇短文《对邓正来<中国法学向何处去?——建构“中国法律理想图景”时代的论纲>(一、二、三)的一点质疑》(简称《质疑》,偶然得知被转载到了“正来学堂”。诚如转载者的P.S.所言,文章有点虎头蛇尾,虽然当时是在写毕业论文写累了后在半夜写这篇文章,因此可能会有点精力不逮,但这不是虎头蛇尾的理由。因此作一点“补遗”。
首先就“更何况,还有不少发表在没有被CSSCI收录的期刊上的有关’消费者权利’保护问题的论文。仅仅搜索CSSCI收录的期刊,似乎也不太全面”这一观点补论一点。
我在《质疑》中已经指出,邓先生并没有完全举出发表在CSSCI收录的期刊上的有关“消费者权利”保护问题的文章,尽管遗漏的文章只有8篇,而且和中国的“消费者权利”保护问题相关性也不是很大。
而我更大的疑问在于仅仅搜索CSSCI收录的期刊,是不是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中国法学的整体性问题。仍以“消费者权利”保护问题为例,我在《质疑》中指出,我在“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”中搜索篇名包含“惩罚性赔偿”的论文,得到的结果是92篇论文,最早的是1994年的。今天我重新进行了搜索,条件不变,得到95篇。在这95篇论文中,杨栋《外国法院惩罚性赔偿判决的承认与执行》(法学论坛 1998/05)同时在《政治与法律》1998年第5期发表了,因此属于发表在发表在CSSCI收录的期刊上的7篇之一。沙春羽《论惩罚性赔偿在商品房交易中的适用》(辽宁师专学报(社会科学版) 2004/06)有两条相同的记录。因此除掉这两篇,还剩下93篇。在这93篇中,除了上述的7篇外,剩下的大部分是和中国“消费者权利”保护问题相关的。像凤英《保障食品安全亟待“惩罚性赔偿”》(安全与健康 2004/15)就直接和邓先生关心的劣质食品问题想光的。详细的目录此处不列。如果有读者怀疑的话,可以以过客身份登陆“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”(http://ckrd135.cnki.net/tpi50/Navigator.aspx?ID=1),进行搜索验证。由于我是以包库用户的身份进去的,因此结果可能和以过客身份获取的结果略有误差。另外,我在《质疑》中还列出了篇名中含有“惩罚性损害赔偿”的发表在CSSCI收录的22种中国法学期刊上的和消费者权利保护有关的论文,按相同条件搜索到的非CSSCI期刊论文由于其数量较少,可以不予考虑。
当然,你也可以说这些文章都是发表在非CSSCI期刊上,因此是无足重轻的。但是,似乎没有谁论证过重要的法学论文就必定发表在CSSCI期刊上这一命题吧。事实上,中国的法学研究者遍布全国各地,那么他们可能会在所在的院校学报上发表过论文。而邓先生列举的CSSCI期刊只有《公安大学学报》、《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》属于院校学报。因此,他们发表在院校学报上的文章中的绝大部分不属于CSSCI期刊中的文章。但是不能排除他们的论文被“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”收录的可能性。而“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”在法学界还是很有影响力的。在一些学校的职称评定中,被其转载的文章,在级别上等同于发表在A类期刊上的论文。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被其转载的文章是有一定的学术含量的。
最后一点补遗是,“中国法律理想图景”假如(事实上恐怕难以)获得了普遍的说服力,那么,它又如何指导像国际私法、国际经济法、国际法、知识产权法这样一些领域的研究呢?以知识产权法为例。知识产权法具有很强的国际性,我国所面临的很多问题,往往是发达国家曾经面临过并已经较好地解决了的问题。另外,每一本知识产权法教科书都不能不写知识产权法国际条约。我国的知识产权法的历次修改的方向,是与我国加入的那些知识产权条约相符合。在这样一个领域里,又如何将“中国法律理想图景”与具体的研究结合起来呢?是不是要根据地方性知识或中国特色,强调“盗版有理”?因此,就算确立了“中国法律理想图景”,毕竟这是抽象的“图景”,如何在具体研究中一笔一笔展开,也是不得而知的。
以上属于一点细小的补遗。限于学识浅陋,不能发表宏论,请原谅。
上一篇:生活永远比小说更离奇